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劝君莫邪淫 桑拿女DNA鉴定寻到孩子生父

发布时间:2019-09-04 09:05:26作者:书经网

  桑拿女一晚接待5人怀孕 DNA鉴定寻到孩子生父  本报讯(记者/唐梦)8年前,禅城区一企业总经理尹富(化名)到某酒店桑拿中心消费,与一名叫吴瑕(化名)的女技师发生了性关系。完事后,尹富付费后离去。没想到8年后,吴瑕携7岁女儿娗娗(化名)将尹富告上法院,索要小孩抚育费50万元。今年8月底,法院一审判决尹富一次性支付娗娗17万元抚育费,被告不服上诉至中级法院。此案目前正在二审中。  桑拿师一晚接待5男宾,怀孕生一女  今年39岁的吴瑕,2000年在禅城区某酒店桑拿中心从事技师工作。当年10月底的某一天晚上,吴瑕先后服务了5位男士,都发生了性关系,且都没有采取防护措施。在当晚服务的5位男士中,她只记住了尹富的名字。  事后不久,吴瑕发现怀孕。当医生知道吴是性工作者后,告诉她,如果不要这个小孩,以后恐怕没有生育能力。吴就决心生下孩子。  2001年7月娗娗出生了,一直由原告吴瑕独立抚养,被告尹富未尽抚养义务。  女技师索要女儿抚育费50万  今年春节过后,吴再次来到佛山,在禅城区行政服务中心查找尹富,结果同名的有20多位。后来通过照片辨认,吴找到了尹,也了解到尹家庭情况和其它信息。于今年4月25日将尹富告到法院。  原告称,被告尹是公司法人,任总经理,月薪有5万元,有能力一次性支付抚育费。而原告从2001年开始,多次要求被告支付抚育费未果,故请求判决原告娗娗由原告吴瑕携带抚养,被告尹富一次性支付原告抚育费50万元(从原告娗娗出生至18周岁)。  被告5年前支付过6万元抚育费  而被告尹富辩称,他已付清抚育费6万元,抚育费应按照被抚养人户籍所在地生活标准计算,且一般分期支付。尹还认为,综合双方的生活条件,他自己抚养娗娗更为适合,请求法院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原来,2003年5月,吴回到原来的桑拿中心打探消息,通过在那工作的同事,找到了经常到他们酒店桑拿的尹富。可当时尹不承认娗娗是他的女儿,但考虑到自己是企业老板,怕影响不好,于是答应给6万元抚育费,吴为此签订了一份《确定书》,表示“在领取尹富支付的6万元后,女孩至成年止期间的一切抚养、生活、学习及其他费用问题与尹富无关,以后均由本人自行单方负责解决。”  法院判决:  被告再付17万元  一审法院在审理中,委托中山大学法医鉴定中心做了亲子鉴定,其结果证明尹富与娗娗为父女关系。经法院审理查明,尹与吴非婚生育的女儿娗娗,目前在深圳市罗湖区某小学读二年级,每年各种学杂费、教材费等共10350元,两原告为确认娗娗抚养关系并要求被告尹富支付抚育费。  法院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原告娗娗长期随原告吴瑕共同生活,被告尹富婚内另育有子女,而且无证据证明吴瑕有其他子女,故法院判决娗娗由吴瑕携带抚养。至于2003年5月,被告已支付给原告6万费用,根据婚姻法有关规定,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出协议或判决原定额的合理要求。故原告根据实际情况,要求被告增加抚育费。因此,法院判决被告在原支付的6万元基础上,再一次性支付原告娗娗17万元的抚育费。  被告尹富不服一审判决,上诉到佛山市中级法院,要求就娗娗是否他的女儿再次查实。若娗娗确为尹的亲生女儿,他要求直接抚养女儿。因他本人的经济、生活条件好于吴瑕,这样将可以提供娗娗稳定、良好的生活和教育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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