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小姐出生在新疆兵团的某一农场,那里的人们牧羊,饲养鸡猪,草地里也有一些野生动物。她在那里生活了十八年,在她的记忆中印象最深的莫过于一个个生命很不情愿地死去。
她的父亲是兽医站站长,兽医站每年按季节给羊只进行药浴,其目的是为了防止疾病的发生和传染,但是某些兽医不遵照规定程序,不按用药比例,致使许多羊只中毒死亡。还有在注射疫苗时,也常因为用药比例不当造成羊、鸡、猪等大批非自然死亡。小蔡的父亲在尽力抢救无效的情况下,总是无奈地回到家中。
有一次,小蔡的大哥捉到一只大刺猬,有水桶底那么大,他把刺猬拿回家后,用泥巴把刺猬全身整个包住,待泥巴涂得很厚了,又将它掷入已燃烧的火堆中,刺猬只是发出细微的唧唧声,之后便无声无息地在火海中死去。她大哥说:刺猬身上的油能治痛。他脸上并没有因为这只刺猬的死而有丝毫的伤感,而是急切地剥去泥巴和刺猬皮,贪婪地享用着刺猬的肉和油。小蔡永远不能忘记那个场面,因为这个原因,她对她大哥的感情一直很冷淡。她说:;一辈子不见他也不会想他!
《入楞伽经》云:;过去有王,名狮子奴,食种种肉,爱着肉味,次第乃至食于人肉。因食人肉,父母、兄弟、妻子、眷属悉皆舍离,一切臣民国土聚落即便谋反,共断其命。根据经义,残酷杀食众生者,其眷属远离是很自然的事。我也会远离这种人,若不远离,什么时候被吃掉也不知道。
蔡小姐后来到城镇酒店工作,酒店主厨经常向送狗肉的屠夫索要狗鞭(狗的生殖器官),将狗鞭放入酒中泡后饮用,并说其为难得之珍品。小蔡说:;他的外表长得很白净,但是他每次吃动物的内脏,喝那种酒,我总觉得他很脏。经云:;夫食肉者,身体臭秽,恶名流布,贤圣善人不用亲狎,是故菩萨不应食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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